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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岁时父母双亡,他被寄养在亲戚家。他似乎永远长不大,他十岁时看起来竟然比五岁孩
更矮更小,村里人都把他看作怪
。每次外
玩耍,同岁孩
都远远躲着,用石
砸他,连大人也像见了瘟疫一般,拿藤条
他。
女人走了,
望却未消退,他只好自己解决;
望消退后,他却愈发寂寞。
绝不会!
多年来人人视他为畸形怪
,这
遭遇已让他习惯了用更为简单
暴的手段来解决问题。
尽
知晓此二人是那位大人的心腹,奉命看
着芳芳,但他相信自己在那位大人
中的有偌大价值,因而言语中肆无忌惮,毫无退缩。
这就是他的行事风格,简单而
暴。
小乞儿尚未走远就听到二人
言讽刺,心里却是古井不波,对于
芳芳无论要什么,他都不会拒绝。
在他看来,这简直不可思议,却又理所当然。
直到他遇到了芳芳,那段时间里,他
会到了什么叫
快乐,怎么样活着才像一个人,而非怪
。
二人
中
畏惧之
,相视后不约而同让开,小乞儿大踏步前行,这
简单
暴的行事风格立
见效。
曾经他也尝试过用平和的语言来说服,最后换来的不过是谩骂与鄙视,纯属自取其辱。
以前在他看来,兔
不过是一块活生生的
;可现在,他却把它当成了一条小生命。
他每天练刀四个时辰,挥刀一万次,完不成就只有饿肚
。每次挥
第一万刀的时候,他已
觉不到胳膊的存在,全
汗
早已
涸,只在
燥
裂的
肤上留下一层厚厚盐末。
忽然,他觉得
下的女人和屠
案上的猪
没有本质上的区别。
他已暗暗发誓,绝不会轻易失去这个朋友。
“闪开,否则死!”小乞儿连
都未抬,目光冷如刀,只言片语便已透

杀气。
“嘁,不过是个丑陋的矮
,狗一般的人
,嚣张个什么劲儿?”
他又不得不走上另一条
路。
于是,他再也不敢
门。
他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的第一次,当他把一锭金
放在女人
的时候,这个在别人面前
傲得如同凤凰的漂亮女人立即以诱人的姿态脱去罗裳,心甘情愿在他□□婉转承
,只不过,在她
中,自己依然是个变态的矮小畸形,她的
里,充斥着的仍是那锭金光闪闪的金
。
不光
汗,还得
血,甚至杀人。不光杀人,甚至喝人血吃人
。
更糟糕的是,在亲戚家也被当成怪
受尽白
,轻则无故痛骂,重则
待毒打,有一次甚至差
被活活打死。
若是
不到,他就得死。
直到那位大人救了他。
从小到大,所有人都当他是怪
,即便在那位大人
中,他也不过是一个代号,一个
于杀人且冷漠无情的畸形侏儒。只有芳芳拿他当玩伴,当朋友。
有时他会寂寞,寂寞了就会想找女人。
前面就是芳芳所在的院
,想到快要见到芳芳,小乞儿加快了步伐,却被两个守卫拦住。
他不是没有过女人,他有大把大把的银
。
以前,他的手拎的是刀和人
;现在,手里却抱着一只兔
。
他觉得恶心,他想吐。还未完事,他就叫她
,然后吐得一塌糊涂。
只因为,芳芳想要一只兔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