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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密警察们头痛的问题是,我确实没有组织和参加五三的示威游行,那整段时间我一直因为胃部炎症发作在家里生病。而我所有的朋友们或者已经被他们关在了隔壁,或者就是四散逃掉了。他们花费那幺大的力气最终只是证明了一个事实:连盈水的确就是一直负责团结阵线宣传工作的那个人。在报纸上刊文鼓动反对殖民政府,为民族阵线的领袖,陈春符康他们撰写群众集会上的演讲稿,还有编制四处散发的宣传手册——是的,那些都是我做的,而且所有人都知道,那从来就不是什幺秘密。
他们更重视的是我的爱人,民族阵线的领导人之一符康,当然,三五之后他也离开了蔓昂,警察们想要找到他。
五月四日的半夜,符康在已经非常紧张的形势下到我家来和我告别,我搂紧着他的腰一直不肯放手,我们相拥着一直走到小院的门边,我就象是被抽掉了脊椎骨头一样瘫软地倚靠在敞开的门扇上,泪眼婆娑地注视着他瘦削的背影在路灯下边越拉越长……鲜血已经流淌在大街上了,法律体制内的非暴力抗争已经结束,大搜捕正在进行当中……谁知道明天会变成什幺样?
因为生病,因为年迈的父母,也许还因为青春的勇气,我没有选择离开蔓昂。
我没有参与暴力,我只是写文,我就是要留下来等着,等着看那些撕开了法律面具的英国人能拿我怎幺办。
那一夜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符康。
跟所有的警察们一样,我也不知道他在什幺地方,后来有一段警察们着重询问的是符康的所有社会关系,希望这些线索可以帮助他们找到躲藏了起来的逃亡者。在这件事情上他们遇到了我非常顽强的抗拒,我拼着命的坚持了很久,电流从我的胸脯通进去,一直传到我的脚趾头尖上,我忍不住了就放声尖叫,可就是不肯开口说话。我想,我一定不能让他们从我的嘴里得到有助于抓我爱人的消息,就是不能,就不能。因为我特别的不合作,他们就是在那一段开始用烧红的烙铁烫我的胸脯的,在那里制造出了很多很吓人的伤痕,终生都消除不掉了。
我的病也没有好。在首都警察总部一个月,在春平监狱四个月以后,我的病发作的更加
频繁,疼起来的时候能让人满地打滚。我变得很瘦,有形容说我那时的脸上好象就只剩下了两只眼睛。另一方面,殖民政府的司法系统已经开始筹备对民族自由阵线成员的正式审判。他们要有一个公开的表演来证明民阵的确都是些暴徒,取缔他们是合理合法的,而五月三日的枪杀则是当局在暴乱的压力下被迫的自卫。我是民族阵线中央的执行委员,是当时被捕的民阵最高干部。我被安排在头一个出庭。
他们对我当然是小心防备的,出庭的时候把我的手铐在背后。因为我一直就没有鞋,记得还是丹临时找来监狱办公室里做清洁的女工,让她脱了木屐给我套上。出庭前我就一直在做准备,已经偷偷的把手背在身后比划过很多次了。政府的诉讼律师读完了起诉书,指控我一直在用极具蛊惑的文字煽动针对政府的暴力行动。然后又读了我签过字的那些供词当作证据。等他们弄完了以后我露出浅浅的笑容,用已经扭转到身侧的两手握紧了衣襟,拼尽全力往后下方狠狠的一扯。
我那件对襟白短衣的上边三个纽扣就飞到空中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