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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1(2/2)

“反正你看,我上就要有女朋友了。”乔宇飞嘿嘿笑起来,“成了也有你一份功!”

——那么,连恰喜乔宇飞吗?

蓝森——只是他那时候不镜,也很少把帽起来,帽的作用只是在他去洗手间时,别让他因为长发把人吓一而已。甚至他大学的时候很少扎发,都是梳顺了之后就那么披着,毕业以后因为常常在厨房里,觉得长发不方便,这才开始用辫绳和簪

蝶结,顺便把一张叮嘱及时冷藏快速吃光的卡片别在盒上。

多余而又不知所源的好奇心总是磨人的。

如果忽略不计那双属于孩睛。

第十四章(上)

他没办法回答连恰,但连恰也不介意这个,只是一边带着他往学校走,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唠叨着。

视线一扫,这就是个看起来有颓废文气的大学生,没办法和蓝森林散发着岭之气息的老板联系在一起。

那是乔宇飞和连恰的事,不成功还是失败,他只是负责糕的那个人。

蓝森摇了摇——他打从心底觉得这和自己没关系。

“规定打比赛必须穿正装,我倒是觉得还满有气氛的,就是西装裙走路有不方便,跟鞋也是,我买了跟最矮的那。”

然后,等这个困惑解开了,心里那古怪的觉应该自然而然就消失了。

蓝森本来盯着那缕一晃一晃的发看,突然被别好了,他心里还有遗憾。

意识到困扰了自己一上午的问题心是这个,蓝森对思绪的清晰到满意。他确实不知连恰喜不喜乔宇飞,不过很快他就会知了。

换句话说,如果真的喜,有没有糕都无所谓,而如果确实不喜,那有没有糕就更无所谓了。

“今天晚上是新生循环赛的决赛。”连恰一边说,一边把耳旁一缕没拢起来的发别到耳后去,“因为是决赛,而且对手是校队的新生,所以才给了最好的场地,观众也才会那么多。”

因为在走路,写字变得不方便,蓝森思量了一会儿,惜字如金地回答:“我以前穿这个。”

“说起来,蓝森先生,你这样真的很像学生啊。”连恰把他从看到脚,十分肯定地,“只要不是特别盯着你看,绝对看不来的。”

“我第一次打比赛之前可张了。”连恰前后摆着胳膊,使劲儿地往上仰,蓝森觉得她可能是颈椎疼,“太张了,整个胃都缩成一团,想着对方肯定会把我打得一塌糊涂……结果其实没有那么恐怖,我把他们打得一塌糊涂了,嘿嘿。”

“……”蓝森觉得自己有不习惯这样正装的连恰,尤其是她还踩着跟鞋,发也梳了起来,这让她看起来几乎像是一个“大人”。

就像和他悄悄说,她就是喜看爷爷那一脸张的样

说到最后,有不好意思地抿着嘴笑笑:“我们算是沾校队的光啦。”

蓝森摘了围裙,换了洗得发白的和运动鞋,上半了一件的连帽卫衣,帽被他拉起来着遮住发,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黑框镜。

蓝森忍不住笑了一下,他觉得他能想象那个场景,又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想象不来。

幸好,连恰的思维跟得上:“是说你大学的时候穿这个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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